第四百二十六章 好莱坞求贤若渴?(1/5)
“杜克,这是南希?柯林斯在1994年出版的《怪物之爱》,我说的故事源于此,它详细的阐述了狼人和吸血鬼的起源,并且讲述了他们千年来的恩怨情仇。”
听着华莱士?李的话,杜克的目光快速从放在桌子上的中短篇上浏览而过,一种熟悉感涌上心头,特别是某个女吸血鬼爱上了某个特殊人类的情节,似乎与曾经看过的某部电影非常相似。
华莱士?李又说道,“我见过原作者了,但他开出的价格是我个人无法承受的,而且湖岸娱乐公司的一个叫做伦?怀斯曼的人,也在接触南希?柯林斯,想要争夺改编权。”
杜克合上华莱士?李带来的文本,思考了一番才说道,“李,你知道的,剧本对好莱坞没有任何意义。”
就像他当初四处碰壁一样,想要用一个剧本或者说一个故事打动好莱坞,那只是幻想。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有才华在好莱坞一定会发光,好故事好电影一定能通杀好莱坞乃至全世界,但杜克在好莱坞待了十年,最初还碰的头破血流,如今渐渐爬上这个圈子的高层,对此有深刻的体会。
好莱坞确实是一个有关于艺术和才华创作的地方,但事实上,制作电影是一门商业,而绝对不是一门艺术。
所以,好莱坞相关的产业被称为“演艺事业”,从来都不是“演艺艺术”。
也许总有人认为好莱坞在找寻天才,在众多的电视节目里,总能看到好莱坞的经纪公司、电影公司在镜头前告诉观众——我们正在寻找电影方面的天才——这根本就是好莱坞最大的谎言之一。
事实上,如果有人相信了他们所说的,给好莱坞最大的几间经纪公司打电话告诉他们就是他们要寻找的天才的话,他们不会有任何反应。甚至会直接挂断这种电话。
实际上好莱坞需要的并不是一个天才的头脑,而是一个有营销潜力的品牌,例如詹姆斯?卡梅隆、杜克?罗森伯格、汤姆?克鲁斯和汤姆?汉克斯等等。
不管是制作人、作者、演员还是导演。好莱坞看重的并不是才华,而是盈利的潜质。很多时候,一个电影业的有志青年——例如杜克的历程——打动好莱坞公司的并不是他的作品的艺术性,而是他的作品能够获得的收益。
当一个人的名字具有了吸引观众,或者说吸引观众口袋里的钱的能力,那么他才是好莱坞所要寻找的、所谓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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