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豁,来大活了!(2/5)
这次倒是还好,说的话也是很有法律的感觉。
什么叫法律的感觉,那就是法言法语,说白了就是法律里面的专业术语。
你说别人欠我钱,我是他的债主,这话听起来感觉你没文化,你要说对方是债务人,我是债权人,那是不是就感觉高大上了一点。
是以老周一边翻阅资料一边笑道:“还不错啊,知道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了。”
仔细翻阅手中的材料,尽管对于著作权相关方面的规定并不是特别熟悉,但以老周的眼光来看,这份证据真的是没什么问题!
没办法, 这是方大状的老习惯。
按照方大状的说法,他写出来的材料, 一向是以当事人为“法盲”标准的。
也就是说,他的材料,必须达到一个程度,当事人就算是法盲也能读懂,才算是一份好材料。
而不是说,写出来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外行看不明白,就感觉好高大上,好牛逼的样子。
然后自己还要做出一副“你们不懂”的样子来。
这也是方大状平日里最忌讳的工作方式。
很多行内人面对外行人,总是会做出这样的姿态,但是方大状认为,律师是要负责将事情给当事人解释清楚的。
你需要做的就是将前因后果讲明白,而不是写论文。
因此,方大状对于一些年轻律师的工作总是会觉得不太好,说白了你能明白这事,是因为你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
从最基本的法理基础开始你受到过这样的教育。
但是当事人不知道啊,你说了专业语言他不明白,就觉得没法沟通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只是这里面涉及到的情况有点多,一个数额巨大,四个数额较大的刑事案件,可不是他能决定的。
这必须得经过审查!
但是老周还是很开心,上次那个案子数额很大,但是案情特别简单,抓人也没费什么力气。
而这次呢,虽然比上次要复杂了点,但是老周都觉得,有了这些证据,貌似他们都不用费什么心来侦查……
该说不说,这样的案子简直太受欢迎了……
“好了小周,这些材料我大概看了看,不过具体需要审查,应该会很快决定是否立案!”
“伱先拿着报案回执回去,到到时候了我会通知你的。”
眼见周毅还要说什么,老周又道:“视频你当然可以拍,但还是老规矩,需要经过我们分局宣传部门的审核。”
“而且……以后如果可以的话,说不定我们的宣传部门也可以和你合作进行普法。”
宣传任务,不管在哪里都是很重的任务。
普法更是需要长久付出的工作。
而像是周毅这样的,好像真的可以和他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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