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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周律师,你不是说没事了吗?(求月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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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有人真的会蠢到再犯法吗?

这是个问题,然而,在法律实践中,确实有这样的人,不多,但确实有,原因很简单。

缓刑期是会根据刑期计算的,刑期长,缓刑期自然长。

当地负责执行缓刑的工作人员会按时进行社区矫正,但是时间长了,总有人觉得自己已经自由了。

当然,像是李华这样的情况,便是连派出所的领导看了都懵逼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对方的所作所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说白了,就是对李华行为的认定,看她是属于诽谤,还是侮辱,亦或者是其他情况。

这一点周某人还是比较清楚的。

“我认为这属于诽谤,因为她在自己的文章里说我处心积虑,从来没有提醒过她,但实际上我都已经提醒过了。”

“所以,她是属于捏造事实诽谤我,她诽谤我,而且您看这点击量,这都上万次了吧。”

“这转发量,都已经上千了,足以构成诽谤罪了,如果需要刑事自诉,我可以现在去起诉。”

办公室里,所里的领导看着面前的周毅侃侃而谈,憋了半天之后终于问出了一句话。

“周先生,你曾经干过律师?”

啊?学着方大状那样滔滔不绝说了半天的周毅一愣,顿时露出了一种羞涩的笑容。

“那什么……刘所长,我没干过律师,我就是,别人诽谤我的次数有点多。”

“然后就,就久病成良医了……”

周毅表示,这真的不怪我,谁让现在这网上那么多嘴上没把门的人太多呢。

你说他们的主观恶意强不强,好像没那么强,就是动动嘴,哦不,动动手而已。

比起那些杀人故意伤害之类的情形来说好像差得远,但是要知道,网络谣言也是可以杀人的!

这里需要提到一点,如果你诽谤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可能迎来的就不是被害人的刑事自诉,而是检察机关的公诉。

所以,网上说话要小心。

对面的所里领导沉默了,大概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对方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决定了撤销缓刑是怎么做出的。

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缓刑考验期又犯了新罪或者发现了之前没有发现的罪,那就会由相应的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而第二种,就是出现了对方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等等的事实,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缓刑。

半个小时后,周毅走出了派出所的门,随即拨通了方大状的电话。

先不管缓刑不缓刑的事,最起码自己觉得对方是在诽谤,就算不是诽谤,那也是侮辱。

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只知道算计的,还狞笑,雾草周毅当时都想笑了。

他很好奇这位李华文章里的狞笑是个什么样子,正如同他一直不懂网络里“桀桀桀桀”的笑声,到底是个啥样的笑声。

为什么反派们只要笑起来就这样……

虽然这种笑最开始是出现在早期金古武侠里,以及古早港漫之中,然后就被沿袭了下来。

办公室里,正在和面前周欣然聊案件的方大状手机响了。

“等等啊欣然,周毅的电话。”

周律师一脸职业笑容地点点头,那我肯定得等着呗,我还能说啥。

不过她现在心情很好,刚刚做完一个完整的案件,而且还是刑事案件,让她觉得,自己的运气也没那么差。

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结果就在此时,拿起手机嗯了几句的方大状放下手机,看着周欣然的眼神带着一丝犹豫。

“欣然啊。”

“诶方老师,您这是怎么了?”

面前的方大状好像接了个电话就变得多愁善感了。

“你刚刚说你之前案件的当事人是叫李华,就是偷周毅他们外卖的那个是吧?”

“对啊,方老师,我就是要和您说这个呢,经过我的努力,她现在是缓刑,八个月而已,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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