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小说作家开始的完美人生 第十一章 条件与签约(4/5)
夏言虽然是一介新人,但红枫文学的合同条约也是个正常水准。
小说的版权,著作权什么的...肯定全部归属于夏言。
但红枫文学要的是青春之旅这部作品的商业经营权。
也就是如果小说连载后人气比较高,有其它改编可能,那这个过程的一切操作,比如游戏改编,动画改编,漫画改编,周边发行,单行本发售等,红枫文学都要参与进来,并且拥有决策权力,并且这些商业行为产生的收益,红枫文学要拿20%。
但这笔钱不是白拿的,说白了,普通轻小说作家哪里有能力给自己作品进行二次开发,寻找合作伙伴?这些其实都是合作的书社平台在帮忙牵线搭桥,运作经营,宣传推广。
这个条款,不算过分,而且也是龙国的一个常规行情,你如果是大佬级小说作家,可以和书社谈条件,甚至全版权,全收益都想抓在手上不是不可能,但新人嘛....就别想太多。
红枫书社是商业机构,不是慈善机构。
“那个....我想问一下,以前在《刹那芳华》上连载的小说,有改编成漫画,动画,游戏等作品的例子吗?”夏言好奇文问道。
“有。”唐茵闻言顿了一下道。
“但概率很低,十年难得一见,我们书社的话,想要获得这些改编,还是得在《红枫》期刊上连载,才最终会发展成有那种影响力的作品。”
小说的影响力,是由连载平台的知名度,和作品质量共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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