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初入商海 第四十一章 博弈结果(1/5)
余长道:“林总监说,海投资本成为资方的可能性很高。”
柴宁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这里需要先介绍一下此项目的运作模式,按项目的先后顺序如下。
1、确认垫资方后,资方先与元城政府签订总体资金投入的合同以及租赁年限等相关事宜;
2、由县委组织成立的委员会小组,确定产品数量、规格、型号、参数等;
3、县委内部确认是否分包,分几个包,哪个包对应哪家供应商来做;
4、按照政府采购法,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5、中标后,供应商和元城政府签订合同,并发货安装交付,验收无问题后,通过代为支付的形式,资本方将资金汇给供应方,此时租赁合同正式生效;
6、根据租赁协议,元城政府每年需按时支付资本方利息本金,这里的利息加本金包含了对应的租赁费用、运维费用、耗材费用等。
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产品的所有权属于资本方,如果元城政府不能按时支付资本方本金利息,那么理论上资本方有权收回产品,终止租赁协议。
之所以说是‘理论上收回产品’,是因为之前从未出现过,故意拖欠资本方钱而不付的情况,而元城政府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毕竟这关系到元城的网络安全,办公稳定以及社会秩序的安定。
海投能够有希望成为资本方,超出了柴宁原先的设想,也打乱了她原本的计划。
“问问她,如果分包,她的人可以出几分力?”
余长一阵无奈,敢情成为了两人之间的传话筒,不过他并未有何不满,而是回道:“林总监,分包的希望应该很大吧?”
柴宁先前已经临时改变了策略,也明白了如何将水搅浑,那就是让赵副书记等人在常委会上提出分包,让一二把手去争斗,斗得越厉害,局势越混乱,分包的可能性就越大。
虽然分包的方式有可能便宜了竞争对手,但相比整包,这种风险降低了许多,可控性也相对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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